# 106407A2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環境及房務清潔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宸峰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03,996
原始預算
$ 6,249,041
底價金額
$ 6,248,996
決標折數
99.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3.45.4.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國彰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16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育樂課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林國彰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16
傳真號碼 (049)2365315
電子郵件信箱 m2539@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業務需要擴充,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原契約內既有項目之數量增加時依該項目單價增購,否則另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9/29
原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額度: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文件內須載有經營清潔維護等相關行業之項目者。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非拒絕往來戶、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聲明書。 5.負責人或員工取得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證明者。 6.投標廠商得依環保署97年4月14日環署廢字第0970027260號函示,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得分包予環保署核准執業之合法清除業者。 7.投標廠商切結於決標日起30日內取具下列之合約,若未取具任一合約,由本處沒入履約保證金新台幣7萬元,並終止合約及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1)投標廠商出具事業廢棄物清除機構與最終處理地點(合法焚化爐)簽訂之處理合約。 (2)投標廠商出具與事業廢棄物清除機構簽訂之處理合約(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動係更正履約期限 投標廠商於標封內,除需檢附「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述應附之相關文件外,另請將「廠商報價文件(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廠商報價部分)」一併裝入「標封」內,如有未依此檢附者,則視為審標結果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國彰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16
機關代碼
3.45.4.4
單位名稱
育樂課
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聯絡人
林國彰
聯絡電話
(049)2365226#2516
傳真號碼
(049)2365315
電子郵件信箱
m2539@fore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業務需要擴充,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原契約內既有項目之數量增加時依該項目單價增購,否則另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9/29
原公告日
106/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0:0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押標金額度: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文件內須載有經營清潔維護等相關行業之項目者。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非拒絕往來戶、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聲明書。 5.負責人或員工取得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證明者。 6.投標廠商得依環保署97年4月14日環署廢字第0970027260號函示,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得分包予環保署核准執業之合法清除業者。 7.投標廠商切結於決標日起30日內取具下列之合約,若未取具任一合約,由本處沒入履約保證金新台幣7萬元,並終止合約及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1)投標廠商出具事業廢棄物清除機構與最終處理地點(合法焚化爐)簽訂之處理合約。 (2)投標廠商出具與事業廢棄物清除機構簽訂之處理合約(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動係更正履約期限 投標廠商於標封內,除需檢附「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述應附之相關文件外,另請將「廠商報價文件(含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廠商報價部分)」一併裝入「標封」內,如有未依此檢附者,則視為審標結果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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