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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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南陽路逸仙莊1號
電子郵件信箱
lba0711@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視實際需要於111年12月31日前增購至總採購金額上限999,999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購每份新台幣伍佰元整,請於截止投標前,至招標文件領取地點購買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參萬伍千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林務發展暨造林基金-東勢處405專戶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之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之建築物專業廠商登記證。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原住民廠商證明。
(四)其他投標時應檢附資料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位於原住民地區,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本採購案將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
2.本採購案辦理第一次招標,如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將開放非原住民廠商為決標對象。
3.本案係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本標案開標當日,如未能取得三家廠商企劃書,將當場改成限制性招標,一家廠商即可開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位於原住民地區,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本採購案將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
2.本採購案辦理第一次招標,如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將開放非原住民廠商為決標對象。
3.本案係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本標案開標當日,如未能取得三家廠商企劃書,將當場改成限制性招標,一家廠商即可開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