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elloliu@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視種子活力情形或有育苗播種需求,增購檢測種子相關工作項目,增購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50%(新台幣500,000元整以內,增購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請至本處秘書室購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須為國內合法設立且有能力從事本服務工作之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技術顧問機構、專業服務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公司(或機構)、法人組織及團體等,具有種子活力檢測實驗、種子包裝、操作專業乾燥設備之能力等專業服務。
(二)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1.國內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
(1)大專院校及機構代表人授權同意證明文件或公文。
(2)大專院校計畫主持人應為專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並提出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研究機構計畫主持人須為副研究員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
2.其他: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具有專業乾燥設備(能溫度控制在15℃之專業乾燥機組)、4℃與-20℃大型冷房設備(各10坪以上)之相關佐證照片及文字說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一、請詳閱投標須知。
二、如發生機關所在地因天然災害或因故有停止上班之情事,其截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開標時間。
三、本處檢舉電話:政風室04-25245205、傳真:04-2524916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四、第一階段開標為資格審查,符合規定者,另行通知第二階段評選日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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