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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視實際需要於契約書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所規定契約完竣前,增購原契約總價約百分之五十以內(詳細金額見契約書範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各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組織、團體 (屬於技師事務所則僅限於土木、水利、水保、大地或相關技師事務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
2.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分二階段開標,第一階段為資格標(如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其他不予審查),第二階段為評選。投標廠商各階段之投標文件應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3.標封格式請自訂。
領勘
需領勘之投標單位請於105年10月27日上午8:30於本處治山課會合後至現場勘查。
其他
1.其他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
2.廠商所領標單若有缺頁,請於開標二日前至本處治山課更正。
3.評選時間:105年11月3日下午2:00分(通過第一階段資格標之廠商始得參加評選)。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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