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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增購契約工作項目。增購金額為500,000元,增購期限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止。契約金額之給付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以原有契約工程項目數量之增減,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秘書室購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種苗業(A101011)、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A10103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庭園、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現場勘查:請投標人於106年2月24日 上午 10 時30分 至本處麗陽工作站(地址:台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一段十文巷1號)前集合,由工作站派員引導現場說明,業商如不能或不願在指定時間前往者,可自行前往現場勘查。請有意願前往現勘之廠商於現勘時間前1日事先電詢麗陽工作站(04-25951103),以避免臨時通知造成往返不便。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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