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在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無不良紀錄證照齊全,且曾經修復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列冊追蹤或公告為古蹟歷建之日式建築,並提供相關經驗證明文件供審查。;【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或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列印網站資料代之、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第1頁至第12頁,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附申報書或繳款證明書),有效期內之公會會員證等之證明文件影本】(2)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四條規定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一項規定以電子化方式販售招標文件為之,其電子資料視同正式文件,得不另備書面文件。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前逕到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
(3)履約地點:新竹縣竹東鎮。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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