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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12173@forest.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凡依法登記且得以承攬本採購之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為:(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應自行自相關單位公開於網站列印,並附於投標封內。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列印公開於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49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有關本案開標前如需辦理現場講解會勘,請電洽03-5224163分機265林先生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前逕到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投標文件,惟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
3.投標廠商如招標文件資料有缺漏或需相關資料及疑問請洽主辦機關承辦人員。
4.餘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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