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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7年度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環境教育教師暨課程精進發展委託專業服務工作(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新台幣4,5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
國內合法設立且有能力提供本專業服務工作之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或依法得提供專業性服務之法人組織、其他非法人團體等,具有環境教育執行及規劃等專業服務能力者。
(二) 證明文件:
1. 國內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
(1)大專院校及機構代表人授權同意證明文件或公文。
(2)大專院校計畫主持人應為專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並提出聘書影本或在職證明;研究機構計畫主持人需為副研究員級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
2. 其他: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計畫主持人或專案經理應具環境教育專業能力或工作實績,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得免申請核發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者,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評選時間訂於民國105年12月21日上午10時00分假本處二樓會議室召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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