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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以上合格之營造廠商(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者)。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四條規定。
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最近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等影本,詳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120日曆天,逾期罰款每日千分之一。
2.本工程為民宅後方之邊坡治理工程,無道路可直達工程施工位置
,施工所需相關機具及材料等,需以人力搬運為主。廠商投標前應
先慎重衡量本身之專業施工與技術能力,並應請廠商務必先行詳細
勘查工址、檢視工程圖樣及施工規範內容。
3.本工程項目「攀樹修剪」之執行人員資格需為ISA認證之樹藝師及
攀樹師,樹木修剪期間與完成後均不得危及鄰近住家安全,並 應視
情況設置相關防護措施,修剪樹形需經樹藝師專業判斷後決定。
4.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場所開標,以備依本法
第51條、53條、54條或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
、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且未依通知期限辦
理者,視同放棄。(工程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
號函)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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