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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限內,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與廠商以原條件及原決標單價擴充上限新台幣3,00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以上營造廠商(未受停業處分者)
附加說明
(1)領取文件圖說期限:自即日起至108/11/ /17:00止。
(2)其他規定請詳閱投標須知。
(3)本工程施工說明書及相關規定,請至本處服務台參閱工程合約書樣稿及閱覽圖說。
(4)廠商所領標單若有缺頁或未蓋主辦機關招標專用章,請於開標二日前至本處更正。
(5)本工程逾期罰款每日千分之一 。
(6)得標廠商應於機關指定日開工。
(7)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專線:03-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電子信箱 losss@mail.coa.gov.tw 聯絡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8)本工程承包廠商應派品管人員駐施工現場執行品質管制工作,詳細規定請參閱工程契約書樣稿施工說明書有關工程品質管制說明。
(9)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03-9282111
(10)廠商標價如超過預算者視為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示建議辦理)。
補充說明:
本案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立法院審議凍結),屆時如未如期通過(或解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哩,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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