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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ming@forest.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本處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處出納室繳交新臺幣300元整後至作業課領取紙本
開標地點
本處三樓會議室(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本處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或零售業、資訊軟體零售或批發業廠商。
(二) 應附具證明文件:
1、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營業項目為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或零售業、資訊軟體零售或批發業等。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收據及申報書聯或稅捐機關核發截止上月份未欠稅之證明< 影本>乙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建議書徵求文件-專案需求
(一)廠商資格
1、合法立案經營之資訊業相關行業,具備電腦軟、硬體維修技術及經驗之公司行號。
2、廠商應配置充足且經適當之資格訓練、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3、投標廠商派遣之工程師應至少具備資訊專業人力並為公司服務滿二年以上之正式工程師(Microsoft MCSE專業認證工程師除外),確保有能力提供本處整體資訊作業環境之維護服務。
4、投標廠商應檢附以上人員之勞保投保證明等影本,並置於服務建議書中供評審委員審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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