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0928177316@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紙本領取於本處林政課(紙本領標費新台幣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寄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2.專人送達本處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登記核可營業項目與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均可。
2.投標廠商應檢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資 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特別說明事項:
1.除涉及影響水土保持之設施由本處指定保留外,建物拆除包含地基及水泥鋪面。
2.拆除產生之廢棄物須以合法方式處理。
3.拆除前應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規定繳納空污費。
4.建物拆除期間,因施工造成通行道路及其它損壞情事,應由履約廠商負責修復。
5.建物拆除應自本處通知開工日起60個工作天內完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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