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lpan@forest.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視實際需要辦理增購,其增購金額為原契約總價20%以內,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後付款,其後續擴充之期間至106年11月20日止。機關及廠商依前開條件辦理後續擴充時,雙方以公文書相互確認擴充金額、原契約各工項擴充數量及期間、及依原契約條件施作,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至本處出納室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需具備營業項目列有造林業、特殊林木經營業、森林遊樂區經營業、野生物採取業、薪炭業、伐木業、其他林業等擇一。
餘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現場勘查:引導現場勘查時間與地點:106年2月22日上午9時在南澳工作站、106年2月23日上午9時在礁溪工作站、106年2月24日上午9時在太平山工作站集合。請投標人依照規定時間以前在指定地點集合前往現場勘查,業商如不克或不願在規定時間參加者,可自行逕往現場勘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