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736@forest.gov.tw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500元整,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秘書室繳納後,憑收據向承辦人員領取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9/27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7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9545114#24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5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1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設計履約至107年12月31日止、監造履約至各工程驗收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廠商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
1. 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
(1) 建築師或技師證書。
(2) 有效期執業執照(執業項目須有建築或土木相關工程)。
(3) 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 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建築或土木相關工程)。
(2)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3) 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
(4) 行政院公共工程會核發之登記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09: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