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dsu@mail.tndais.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承攬期間為一年,自107年1月1日起算至107年12月31日止,期滿得由本場評估後,雙方同意再續約一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2/31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公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需具勞務承攬或人力派遣等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具有公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需具勞務承攬或人力派遣等營業項目)。
(二)最近一期報繳之營業稅申報書或繳款證明書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信用之證明。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專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證書及其勞保卡。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具有相關財力者: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流動資產不得低於流動負債)。
三、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或本場網站下載招標文件或親領或附回郵信封52元註明案號洽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台南市712新化區牧場70號秘書室,郵寄者請自行計算回郵時間。
其他
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規格規範如招標文件。三、聯絡人:蘇證德。電話:(06)5912901轉115。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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