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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在增減百分之20範圍內調整工作人數,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上限金額為陸拾參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田洋村松槐路37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田洋村松槐路3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標案有關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具人力派遣等)。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書影本3. 信用證明4. 專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證書及其勞保卡5.勞務切結書6.投標廠商聲明書、7.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備註:
1.更正勞動派遣採購契約草案第十一條 (一)保證金發還情形如下:1.履約保證金於契約期滿後,廠商應檢附勞工保險局通知廠商繳納105年12月份…原105年文字更正為106年。
2.更正投標文件專人送達紀錄簽收單送達時間:民國104年 月…原104年文字更正為105年 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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