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電子郵件信箱
domegohsu@tydai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900萬元整,後續擴充金額以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為上限,洽原廠商辦理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至本場出納繳費購買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異業共同投標者,其組合具有下列3項資格(3擇2,允許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
(1) 國內登記有案之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當然成員)。
(2) 國內登記有案之自動控制或水電業者。
(3) 國內登記有案之溫室業者。
2. 異業共同投標之成員數不得超過2家,並必須推舉其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且應檢附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以中文書寫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得標後由代表廠商與業主簽約。
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及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 工程承攬手冊影本(營造業) (影印第4頁至第18頁即可)。
(3) 營造業登記證。
(4)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營造業、建築師)。
(5)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6) 信用證明影本。
(7)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8)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
(9)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影本。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10)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工地主任、品管人員」身份者等證明文件影本,決標後送機關審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7月31日為資格審查,審查符合者,擇日通知辦理簡報詢答。
2. 本案第4次招標增加預算40萬元整。
3. 7月21日補標單檔案。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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