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電子郵件信箱
domegohsu@tydai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至本場出納繳費購買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押標金額度
項次1:1萬元/項次2:9,000元/項次3:2萬7,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履約期限
項次1:50日曆天/項次2:50日曆天/項次3:8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載有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機械安裝業(E60401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等相關可承攬本案之廠商資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復單經塗改或無查復單位蓋章者無效。
(4)查復單顯示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非項決標,採分段開標,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
2.資格符合者擇日通知辦理審查會議,評分及格後辦理第二階段價格標程序。
3.廠商可擇1項至複數項投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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