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電子郵件信箱
domegohsu@tydai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採購金額新臺幣364萬4,160元整。機關保有依原決標條件、價格辦理後續擴充1年(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權利,並以182萬2,080元為上限,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至本場秘書室繳納規費購買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二段13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具有環境清潔、清潔消毒服務、清潔服務、建築清潔服務等相關項目登記者,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welcome.jsp)之登記資料代之。所定營業項目非特許業務者,投標廠商登記文件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
2.含後續擴充1年,依原招標文件內容辦理。
3.開標後符合條件資格者,擇日通知辦理服務建議書簡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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