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
機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動植物防疫檢疫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tcgscsy@mail.tcbaphiq.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動植物防疫檢疫大樓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動植物防疫檢疫大樓)2樓研討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動植物防疫檢疫大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環保服務業、自動化機電工程業、農藥化工業等相關行業、行號、法人等。
(2)從業人員中須有1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訓練合格之檢疫燻蒸處理專業技術人員或具檢疫處理或機電或環保或農藥化工專業技術工作等相關經驗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附加說明
1.本案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有關評選相關規定詳本案評選須知。
2.廠商投標前請派員親自至現場勘查,並向機關領取已現勘證明(見需求規範後附投標廠商現場勘查確認書),充分瞭解投標須知及其附件之各項說明暨相關權利義務之規定。
3.投標廠商至現場勘查,請於上班時間內電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台中港檢疫站,電話(04)-26571815分機15或16賴淑芬技正或吳昭蓉技士安排前往。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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