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7-00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勞務派遣工作1式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宜興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191,486
原始預算
$ 23,2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機關代碼 3.45.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事務)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6212111#111
機關代碼 3.45.25
單位名稱 製劑研究組曾先生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聯絡人 秘書室(事務)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6212111#111
傳真號碼 (02)26209272
電子郵件信箱 general@mail.nv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保留 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 1.擴充之金額:新臺幣参佰柒拾柒萬柒仟元整(3,777,000元)。 2.擴充之期間:108年1月1日至108年2月28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現金或郵局匯票(含掛回郵信封)郵寄本所秘書室(事務),請自行估算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00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之金額:新臺幣壹佰壹拾陸萬伍佰元整(1,160,5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具備人力派遣業或設立之證明: (1)具有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商號)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所具有特定營業項目需與招標物品相關之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2廠商信用之證明:應為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購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 1.資本額資金達貳佰萬元整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2.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提供業主出具之驗收證明、完工證明、啓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或契約影本):投標廠商在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的同性質之勞務契約: (1)其累計契約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23,210,000元)。 (2)累計契約人數不低於53人。 ※前述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派遣人力契約係工程、資訊、技術、生產、市場行銷、行政管理或研發等任ㄧ類人員(不含清潔人員、警衛及電話客服人員)。 3.就業服務業或檢附負責人(專案經理)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資格文件証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事務)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6212111#111
機關代碼
3.45.25
單位名稱
製劑研究組曾先生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聯絡人
秘書室(事務)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6212111#111
傳真號碼
(02)26209272
電子郵件信箱
general@mail.nv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保留 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 1.擴充之金額:新臺幣参佰柒拾柒萬柒仟元整(3,777,000元)。 2.擴充之期間:108年1月1日至108年2月28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現金或郵局匯票(含掛回郵信封)郵寄本所秘書室(事務),請自行估算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00
開標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之金額:新臺幣壹佰壹拾陸萬伍佰元整(1,160,5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37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採購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具備人力派遣業或設立之證明: (1)具有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商號)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所具有特定營業項目需與招標物品相關之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2廠商信用之證明:應為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購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核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 1.資本額資金達貳佰萬元整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2.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提供業主出具之驗收證明、完工證明、啓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或契約影本):投標廠商在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的同性質之勞務契約: (1)其累計契約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23,210,000元)。 (2)累計契約人數不低於53人。 ※前述與招標標的同性質之派遣人力契約係工程、資訊、技術、生產、市場行銷、行政管理或研發等任ㄧ類人員(不含清潔人員、警衛及電話客服人員)。 3.就業服務業或檢附負責人(專案經理)具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資格文件証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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