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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得因計畫或業務需要量變動,依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款保留增減契約數量20%之權利,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拾萬元整,全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由本所通知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相關營業項目之公司執照或登記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請入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下載相關佐證資料﹚及最近一期報繳之營業稅申報書或繳款證明書者。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依經濟部98.4.2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為(領取時間自106年1月3日起至106年1月11日止)「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本採購招標文件。
二、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三、餘詳招標文件。
四、本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06-5911848 傳真06-5912832
五、法務部調查局電話 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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