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68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
電子郵件信箱
hcsh@mail.tlr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自履約屆滿或驗收合格日起1年內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依原契約各項單價及條件,由機關視需求、履約情形良好及經費到位狀況,得書面通知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採購,後續擴充之金額每一年上限為新台幣980,000元整並視需求逐年檢討。執行期間自112年01月0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之金額為新台幣2,94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68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訂約及履行契約應盡之義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8苗栗縣西湖鄉五湖村埤頭面207-5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登紀合法並且與本項採購案相關之廠商,無不良記錄(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相關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 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購買,廠商請自行評估時間是否會逾期投標。
其他
1、餘詳公告及投標須知及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參加投標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請依採購法第75條第1項規定截止前向本分所提
出異議。
3、防疫期間,出席開標者,請戴口罩。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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