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高雄種畜繁殖場
電子郵件信箱
aglin@mail.tlr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通安路三七二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可線上電子領標或現場領標;現場領標費100元,請至本場總務室繳款。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300,000元整。(廠商得標後押標金轉入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通安路三七二號
履約期限
經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開工日起 110 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無不良記錄(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需具丙營造業證明)。
2. 檢附納稅証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具備承作完成本工程之能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投標須知及採購合約書等及相關招標文件。
2.投標廠商對於本案招標文件中有關規格疑慮時請電話洽詢承辦人康獻仁主任(08-7792617#215)。
3.付款辦法:1.本工程自開工日起每 40 日估驗計價撥付估驗款一次;竣工後如有尚未辦理估驗項目,併尾款給付。2.估驗時應由廠商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並經監造及機關核驗確認後,依規定辦理付款。3.竣工後如有尚未辦理估驗項目,併尾款給付。
4.此次部份變更設計,第二次上網公開招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高雄種畜繁殖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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