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s6602@tlr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44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牧場路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郵購者以郵局匯票註明機關全銜附於函購文件信封內寄達本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44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牧場路一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有案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廠商。請檢附1.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之公司行號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請檢附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抄錄或至其網路下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4更正公告,招標文件內容異動1.採購規格2.投標須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封內截開標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或至本分所親領或附大型限時掛號回郵67元信封函索.並註明標案名稱,函索請依規定辦理
應檢具證明文件
1.押標金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
4.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1.
其他
1請詳閱招標文件.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2.開標日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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