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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3,642,656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一九九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共同投標(本工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本採購允許共同投標,應由「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等專業廠商共同投標,且由「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單獨投標:本採購允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投標時檢附「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等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
三、餘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2.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務必實地勘查工作現場及範圍,並確實估算費用,得標後不得以不瞭解現場狀況而要求更改標價及其他額外補償。現場勘查等費用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並請於等標期間內機關上班時間聯絡:陳先生08-8324121分機283。
3.設計書圖及施工規範等疑義,請逕洽陳先生08-8324121分機2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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