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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3路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8月9日止內完成建置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須經政府登記合格(公司設立登記表)之精密儀器、資訊軟體買賣、儀表儀器安裝工程、電器電子產品修理等相關之營業項目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
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為廠商投標應
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並依旨揭作業須知於招標文件規定「應加蓋查覆單
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者票據紀錄證明始得作為證明
文件,否則無效。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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