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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一九九號
履約期限
自107年4月1日中午至108年4月1日中午
廠商資格摘要
107年度水試一號、海安號試驗船船體及儀器保險
附加說明
參加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影本請儘量使用 A4紙張):
以下各項文件請置入自備之封套或不透明容器內密封,並應自行於封套或不透明容器封面書寫(或黏貼)「外標封」字樣及採購案號、採購案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投標廠商電話號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証明文件(該証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核發之保險業營業證書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得前一期替代),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
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
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5)投標標價清單。(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
(8)投標廠商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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