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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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67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11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67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11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政府機關合法登記設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投標者應符合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二)投標文件(含資格證明文件):
1、押標金票據。
2、標單(含明細總表、明細表、單價分析表)。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5、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6、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7、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 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8、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 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所出具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始得為證明文件,否則無效)。
9、切結書1。
上列文件請置入自備之封套或不透明容器內密封,並將本中心提供之外標封封面上之資料(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填妥後,黏貼於封套上遞送;如不使用本中心提供之外標封封面,投標廠商應自行於自備之封套或不透明容器封面書明「外標封」字樣及採購案案號或採購案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備註: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本所分層負責,已授權淡水繁養殖研究中心採購並上網公告,廠商如有採購法第75條提出異議或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以書面向淡水繁養殖研究中心提出 (受理單位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淡水繁養殖研究中心;電話:04-7772175;傳真:04-7775424;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海埔巷106號)。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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