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秘書室 庶務)
電子郵件信箱
cr2451a8@tfr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廠商納稅之證明
c.廠商信用之證明
d.經濟部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需為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e.相關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需為當年度有效會員證書)。
(2)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
(5)填妥之投標標價清單2頁
(6)本案產品之相關型錄,如無法提出型錄者,請檢附其產品規格說明。(請詳本案規格書,檢附相關文件,如未檢附,即視為不合格廠商)。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之投標須知48條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60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秘書室庶務 黃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1221。
(3)廠商投標前,請於本所上班時間內至現場查看 (查看前先電話聯繫 秘書室庶務 葉先生,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1217)。
(4)本案履約期限:
a.自決標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完成設備汰換及測試,並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設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要點』完成相關簽證事宜,並提送台電北市區營業處審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b.自提送台電北市區營業處審查至台電審訖圖說止。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