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開標地點
本所恆春研究中心會議室(屏東縣恆春鎮公園路203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恆春研究中心收發單位(946004,屏東縣恆春鎮公園路203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之次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150日內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其他工程業,餘詳本案投標須知第4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大封套及196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96元(電子領標售價98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三、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本案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所恆春研究中心:張藝翰先生,電話:(08)8861157轉10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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