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福山研究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cr2451a8@tfr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3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服務建議書除外):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廠商納稅之證明。
c.廠商信用之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報價須與服務建議書內之預估服務費用一致)。
(4)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49點。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1)開標、評審、議價時間:
a.開標(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1年6月10日上午10時00分。
b.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c.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2)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依契約所規定之時程完成工作。(請詳本案工作說
明書)。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使用單位:本所福山研究中心:黎明儀 小姐,電話:(03)9228900轉分機102。
(4)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5)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6)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如下:陸委員聲山、鄭委員美如、張委員哲彰、李委員俊佑、趙委員惠德、林委員建融。
(7)勞務採購,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如需收取之理由為: 因本案為本所對外最重要之機關入口網,為確保廠商履約能力,故加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並於驗收通過後須保固1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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