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單位(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投標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48點。
附加說明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大封套及364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364元(電子領標售價182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三、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本案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所植物園組:楊建宏先生,電話:(02)23039978轉2713
3.本案履約期限:
(1)自古蹟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准予開工,並經本所發函通知後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365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2)本工程案因應計畫尚未經古蹟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通過,得標廠商需俟因應計畫審查完竣後始得開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