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B041-02 已決標公告

林業試驗所高壓設備汰換案1式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松霖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80,000
原始預算
$ 2,874,218
底價金額
$ 2,720,055
決標折數
98.5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代碼 3.45.2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純玲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102
機關代碼 3.45.22
單位名稱 秘書室(庶務)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聯絡人 黃純玲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102
傳真號碼 (02)23896318
電子郵件信箱 batty@tf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9/11/0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3,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單位(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詳本案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經濟部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需為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5)相關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需為當年度有效會員證書) (二)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 (五)填妥之投標標價清單3頁 (六)本案產品之相關型錄。如無法提出型錄者,請檢附其產品規格說明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可電子領標。 (二)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60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自決標日起40個日曆天內完成設備汰換及測試,並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設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要點」完成相關簽證事宜提送台電北市區營業處審查。至台電審訖圖說。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純玲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102
機關代碼
3.45.22
單位名稱
秘書室(庶務)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聯絡人
黃純玲
聯絡電話
(02)23039978#1102
傳真號碼
(02)23896318
電子郵件信箱
batty@tfr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05 17:00
開標時間
109/11/0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3,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單位(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詳本案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一份: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經濟部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需為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5)相關電器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需為當年度有效會員證書) (二)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 (五)填妥之投標標價清單3頁 (六)本案產品之相關型錄。如無法提出型錄者,請檢附其產品規格說明 二、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可電子領標。 (二)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60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三、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四、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自決標日起40個日曆天內完成設備汰換及測試,並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設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要點」完成相關簽證事宜提送台電北市區營業處審查。至台電審訖圖說。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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