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單位(100051臺北市南海路5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全部主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投標文件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可電子領標。
(二)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二、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三、其他:
(一)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二)開標時間:
1.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上午10時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三)開標地點:
1.資格審查:本所行政大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另行通知
(四)本案業經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如下:鄧書麟委員、傅昭憲委員、高浩鈞委員、范素瑋委員、林奐宇委員。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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