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秘書室(庶務)
電子郵件信箱
donchi@tfr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開標地點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行政大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森林研究大樓中央空調改善工程案開工日起85天內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如為技師事務所(技師類別限於:冷凍空調工程):
(1)廠商納稅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3)技師證書。
(4)技師執業執照(技師類別:冷凍空調工程者)。
(5)已加入技師公會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6)切結書1。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廠商具有曾完成冰水主機TAB測試5台(含以上)類似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5)技師執業執照(技師類別:冷凍空調工程者)。
(6)已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證明文件。
(7)切結書1。
(8)切結書2。
(9)投標廠商聲明書。
(10)廠商具有曾完成冰水主機TAB測試5台(含以上)類似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3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92元大封套及112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12元(電子領標售價56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後。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本案履約期限:自「森林研究大樓中央空調改善工程」案開工日起85天內完成測試調整平衡(TAB),餘詳工作說明書。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本所秘書室(庶務):蔣淑萍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1221。
4.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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