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arrie0305@tfr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收發單位)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3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投標廠商資格應為一般廠商、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其標封內應檢附文件如下:投標廠商如為一般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一般廠商應具備之營業項目為E599010配管工程業、E801010室內裝潢業、E801020門窗安裝工程業及E801070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3.廠商納稅之證明4.廠商信用之證明。5.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6.投標廠商切結書1。7.投標廠商聲明書2頁。投標廠商為綜合營造業: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4.營造業之登記證書。5.營造業之公會會員證。6.營造業之承攬工程手冊。7.投標廠商切結書1。8.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9.投標廠商聲明書。10.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11.填妥之總表
標單
3頁。(三)投標廠商如為土木包工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4.土木包工業之登記證書。5.土木包工業之公會會員證。6.土木包工業之承攬工程手冊。7.投標廠商切結書1。8.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9.投標廠商聲明書。10.「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本文件視實際情況檢附。11.填妥之本案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第2頁。以上請詳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5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取(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整(電子領標售價50元整),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繳納。
[其他]:
1.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2.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3.投標文件須於108年8月29日下午5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本所收發單位(10066 臺北市南海路53號)。
4.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上午10時00分。
5.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6.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5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3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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