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單位(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全部主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2.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3.其他:
(1)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 (02)87897530。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招標機關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以利辦理。
(2)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3)開標時間:
a.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08年3月12日下午2時00分
b.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c.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4)開標地點:
a.資格審查: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b.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另行通知
c.辦理議價:另行通知
(5)本案之預算金額,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9條規定之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所載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估算之。
(6)本案投標廠商採統一折扣率方式標價(如為統一折扣率85%,即為捌點伍折,依上述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均乘以85%計算之)。決標後,依決標統一折扣率及上述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用百分比上限計算服務費用。
(7)本案業經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名單如下:游漢明委員、林照松委員、傅昭憲委員、洪聖峰委員、蔡佳彬委員、高浩鈞委員、蔡景株委員。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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