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秘書室(採購)
電子郵件信箱
linlin@tfr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詳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706,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收發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出具實績證明。
(5)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保密同意書。
(8)填妥之本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
(9)按月計酬單價分析表及按日計酬單價分析表各1份。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42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80元大封套及2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電子領標售價10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上午11時00分。
3.本案履約期限: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詳本案採購契約第7條)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80元大封套及2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電子領標售價10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 (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上午11時00分。
3.本案履約期限: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詳本案採購契約第7條)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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