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vy555@tfr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採購)
開標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秘書室採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本案主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如為建築師事務所請檢附:建築師證書、建築師開業證書;
如為技師事務所請檢附:技師證書、技師執業執照;
如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公會會員證。
(5)切結書1、切結書2、切結書3(請詳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18條)。
(6)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7)投標廠商聲明書。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18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1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100元(電子領標售價50元),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
2.開標時間:
(1)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下午14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3.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餘詳本案工作說明書參、履約期限)。
4.本案之預算金額,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5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採總包價法計算。
5.本案業經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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