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413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電子郵件信箱
killua0284@tar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41362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89號)行政大樓107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地址:41362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8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規範(詳如施工圖說及施工規範) 於訂約時與契約條款併同裝訂,並與契約條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投標廠商有關本案招標規範(詳如施工圖說及施工規範)之相關問題,請於投標前,逕洽本所招標規範 (施工圖說及施工規範等)請洽鉅凱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4-22993991)吳副研究員錫家先生(電話:04-23317756),先行瞭解,以免徒勞。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得標廠商在施工前須至現場確實瞭解施工場所安全衛生與安全事項,在施工期間,承攬廠商及所僱用之勞工應確實執行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事宜。倘在施工期間內有任何疏忽致發生職業災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時,承攬廠商應負一切賠償責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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