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delheid@tar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362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62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具備下列資格,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1.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603040 )等與本案相關之行業。2.廠商或受僱該公司從業人員具有專任消防設備師(士)證照。(如非廠商負責人應提出專任證明:切結書或勞健保資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檢附之投標文件需齊全,詳如本案證件封封面及廠商投標文件資格規格審查表所列。
(2)有意投標之廠商有關本案採購規格(工程估價單及施工圖說等)之相關問題,請於投標前,逕洽東陽電機工業技師事務所陳坤陽技師(電話:04-23763440)或本所秘書室李科員進義(電話:04-23317216、04-23317217)。先行瞭解,以免徒勞。
(3)餘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以保障投標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