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13臺中市霧峰區413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413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413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廠商資格摘要
詳見本案須知及本公告,以下摘要供参
(一)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廠商之證明文件(1)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2)有效期間公會會員證。(3)承攬工程手冊。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蓋投標廠商公司章與負責人章始有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廠商得標後無法立即開工,須俟本所取得建造執照,始得開工。如決標後6個月內本所無法取得建造執照,契約之一方得通知他方終止或解除契約。
2.本案俟取得建照執照後始由本所通知開工;期間倘遇相關不可抗力因素或逾決標訂約日起6個月,未通知開工,廠商同意本所保有契約廢止及變更權利,且因未通知開工,廠商未增加任何費用,同意放棄損害賠償之請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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