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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362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62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5工作天內開工,並105年12月28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2.土木包工業等與本案相關之廠商,足以完成本案標的施工、品管之現場施工及文書記載要求作業。
(二)廠商之證明文件(影本可):1.為公司、行號持有與招標標的有關合法登記證明,需載有經營相關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且無不良紀錄者。(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土木包工業a.承攬工程手冊。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得標廠商需負責施作區域舊有瀝青混凝土挖(刨)除並出售回收廠後,將販售金額依本所規定繳回,本項不列入發包金額中。
(2)廠商檢附之投標文件需齊全,詳如本案證件封封面及廠商投標文件資格規格審查表所列。
(3)為本採購案後續工程之施作考量,廠商於投標前,可先連絡本採購規格需求承辦人(何榮煌先生,聯絡電話:04-23317219)至本所現場勘查。
(4)欲投標之廠商有關本案採購規格等相關問題,請於投標前,逕洽全勝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電話:22982338)或本所秘書室何榮煌先生(電話:04-23317219)先行瞭解,以免徒勞。
(5)其餘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以保障投標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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