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chunhsien@ms1.fa.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簽約日起至107年11月1日前提交期末工作報告,期末報告經機關審查合格後,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將編製成果報告裝訂成冊,且依機關規定之電子資料檔格式及份數,製作成電子資料檔案(光碟片)送予機關(書面及資料電子檔光碟片各1式10份)。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為1.財(社)團法人團體。或2.公(私)立大專院校。或3.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4.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或5.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機構,經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3)納稅證明(影本)。(4)服務建議書。(5)標單正本(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詳細內容詳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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