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620821 已決標公告

固定式漁船航程紀錄器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00,000
原始預算
$ 2,997,500
底價金額
$ 2,850,000
決標折數
98.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機關代碼 3.45.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邵鈞
聯絡電話 (02)23835856
機關代碼 3.45.2
單位名稱 漁政組漁船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
聯絡人 胡邵鈞
聯絡電話 (02)23835856
傳真號碼 (02)23327535
電子郵件信箱 shaochun@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署保留於履約完成後3年內,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992,500元。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完成10組固定式航程紀錄器並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供機關檢測功能是否符合標準,測試項目如本契約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訂驗收程序及項目。機關應於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測試。 2.前目測試符合標準,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之次日起,第14日內一次交貨,廠商將標的物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機關應於送達之次日起3日內完成驗收,驗收程序及項目如本契約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訂。 3.前1、2目測試如未通過,廠商應於7日內重新交付相同數量之標的物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重新查驗該批次是否符合驗收標準。 4.前1、2目廠商如有逾期情事,分別依本契約第14條規定扣罰逾期違約金。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2.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二.規格文件:請檢附原型機(固定式航程紀錄器,含可程式紀錄器及船舶用GPS外接天線),規格審查方式詳如標的物規格及審查說明書。 三.價格文件:標單正本及標價清單正本(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詳細內容詳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4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邵鈞
聯絡電話
(02)23835856
機關代碼
3.45.2
單位名稱
漁政組漁船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
聯絡人
胡邵鈞
聯絡電話
(02)23835856
傳真號碼
(02)23327535
電子郵件信箱
shaochun@ms1.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署保留於履約完成後3年內,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8,992,500元。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1 17:00
開標時間
106/10/12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完成10組固定式航程紀錄器並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供機關檢測功能是否符合標準,測試項目如本契約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訂驗收程序及項目。機關應於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測試。 2.前目測試符合標準,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之次日起,第14日內一次交貨,廠商將標的物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機關應於送達之次日起3日內完成驗收,驗收程序及項目如本契約第十二條第二款所訂。 3.前1、2目測試如未通過,廠商應於7日內重新交付相同數量之標的物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重新查驗該批次是否符合驗收標準。 4.前1、2目廠商如有逾期情事,分別依本契約第14條規定扣罰逾期違約金。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2.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投標廠商具有製造或供應能力之證明。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二.規格文件:請檢附原型機(固定式航程紀錄器,含可程式紀錄器及船舶用GPS外接天線),規格審查方式詳如標的物規格及審查說明書。 三.價格文件:標單正本及標價清單正本(需蓋公司及負責人章方為有效)。 詳細內容詳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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