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chenmin@ms1.fa.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6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丙級(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或甲等(含)以上之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或甲等(含)以上之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CB01071),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丙級(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影本)或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登記證(影本)。(6)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7)切結書1(正本)。(8)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新臺幣47萬元整或依據投標須知第34點規定辦理)。(9)標單。(10)空白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11)營造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僅限營造業廠商提出)。
詳細內容詳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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