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09 已決標公告

廳舍安全強化(含拆除、防水隔熱、消防、裝修等)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璟良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70,000
原始預算
$ 7,120,000
底價金額
$ 6,618,000
決標折數
96.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代碼 3.37.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龍厚萍
聯絡電話 (07)3709206#505
機關代碼 3.37.5
單位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聯絡人 龍厚萍
聯絡電話 (07)3709206#505
傳真號碼 (07)3704345
電子郵件信箱 lhp06825@ae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0/24
原公告日 108/10/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0/30 12:00
開標時間 108/10/30 16: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有效期限內之證明,如會員證。 4.押標金票據(一定金額:新臺幣32萬元)。 5.投切結書1。 6.維護勞工權益切結書。 7.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身分揭露表-事前揭露(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10.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請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2.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於審標時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二、本案拆除作業回收品變賣所得不計入投標總標價,其剩餘價值應以市價變賣後繳回本中心出納。 三、更正招標公告內容: (一)公開招標公告之廠商資格第10項。 (二)投標須知第64點有關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 (三)投標證件審查表第9項。 (四)請留意本案已順延截止投標與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30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龍厚萍
聯絡電話
(07)3709206#505
機關代碼
3.37.5
單位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地址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聯絡人
龍厚萍
聯絡電話
(07)3709206#505
傳真號碼
(07)3704345
電子郵件信箱
lhp06825@ae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0/24
原公告日
108/10/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0/30 12:00
開標時間
108/10/30 16: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有效期限內之證明,如會員證。 4.押標金票據(一定金額:新臺幣32萬元)。 5.投切結書1。 6.維護勞工權益切結書。 7.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身分揭露表-事前揭露(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10.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請提供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 11.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2.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於審標時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二、本案拆除作業回收品變賣所得不計入投標總標價,其剩餘價值應以市價變賣後繳回本中心出納。 三、更正招標公告內容: (一)公開招標公告之廠商資格第10項。 (二)投標須知第64點有關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 (三)投標證件審查表第9項。 (四)請留意本案已順延截止投標與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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