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S1080715 已決標公告

TRR反應爐旋轉及傾倒設備製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閎郁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6,370
原始預算
$ 1,900,000
底價金額
$ 1,890,000
決標折數
74.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代碼 3.3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邢恕忠申請人葉偉增 分機 3637
聯絡電話 (03)4711400#2339
機關代碼 3.37.1
單位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聯絡人 邢恕忠申請人葉偉增 分機 3637
聯絡電話 (03)4711400#2339
傳真號碼 (03)4112463
電子郵件信箱 scshien@in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6 14:00
開標時間 108/08/06 14:1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063館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9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核能研究所會客室投標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日次日起 110 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提出以下證明文件投標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 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及統一發 票購票證明;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營業稅或 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免繳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本案採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本所網站也不提供招標文件下載;廠商請至政 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網址:web.pcc.gov.tw),招標文件下載問題請 電:0800-080-512。 2. 本所屬於原子能法管制區域,廠商進入所區需辦理登記及換取識別証,廠商請攜 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得標後進入所區辦理簽約事宜。 3.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 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 委託民間快遞公司遞送標封者,請於標封註明採購連絡人及電話,以便即時通知 取件。 5 (1)現金繳納押標金: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或本所出納科060館206室(分 機:2356)。(2)如以其他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之型式繳納時,併同投標文件裝 入投標封投遞。(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 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 人者,以執票之本所為受款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6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邢恕忠申請人葉偉增 分機 3637
聯絡電話
(03)4711400#2339
機關代碼
3.37.1
單位名稱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聯絡人
邢恕忠申請人葉偉增 分機 3637
聯絡電話
(03)4711400#2339
傳真號碼
(03)4112463
電子郵件信箱
scshien@iner.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6 14:00
開標時間
108/08/06 14:1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063館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95,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核能研究所會客室投標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日次日起 110 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提出以下證明文件投標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 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及統一發 票購票證明;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營業稅或 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免繳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 本案採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本所網站也不提供招標文件下載;廠商請至政 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網址:web.pcc.gov.tw),招標文件下載問題請 電:0800-080-512。 2. 本所屬於原子能法管制區域,廠商進入所區需辦理登記及換取識別証,廠商請攜 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得標後進入所區辦理簽約事宜。 3.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 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 委託民間快遞公司遞送標封者,請於標封註明採購連絡人及電話,以便即時通知 取件。 5 (1)現金繳納押標金: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或本所出納科060館206室(分 機:2356)。(2)如以其他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之型式繳納時,併同投標文件裝 入投標封投遞。(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 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 人者,以執票之本所為受款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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