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王麗如申請人陳俊鎰 分機 5839,5831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聯絡人
王麗如申請人陳俊鎰 分機 5839,5831
電子郵件信箱
ljwang@iner.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063館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75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提出以下證明文件投標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新設立稅籍證明及統一發票購票證明;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 須具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4.公會會員證影本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附加說明
1. 本案採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本所網站也不提供招標文件下載;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相關招標文件(網址:web.pcc.gov.tw),招標文件下載問題請電:0800-080-512。
2. 本所屬於原子能法管制區域,廠商進入所區需辦理登記及換取識別証,廠商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得標後進入所區辦理簽約事宜。
3.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 委託民間快遞公司遞送標封者,請於標封註明採購連絡人及電話,以便即時通知取件。
5 (1)現金繳納押標金: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或本所出納科060館206室(分機:356)。(2)如以其他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之型式繳納時,併同投標文件裝入投標封投遞。(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本所為受款人。
6. 本次更正內容為招標投標/報價契約文件,因本案辦理更正公告、更正招標文件,請廠商務必重新下載標單並重新填寫。如已領標之廠商可依原電子領標憑證,向本案採購承辦人換取新更正之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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